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第二课堂”课程体系,打造高品位的“第二课堂”课程活动,根据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各二级单位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增或调整“第二课堂”课程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规划
(一)课程模块
包括思想政治与品德、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体育健身运动、文化艺术修养、志愿服务与劳动实践等五个模块。
(二)课程规划
1.分层规划。课程分校、院两个层次进行规划,校级课程立足拓展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院级课程突出强化学生专业能力、提升核心素养。学生社团活动根据其业务指导单位情况纳入相应的校级规划或院级规划,应主要为学科竞赛或特色品牌活动。
2.分级设计。课程要针对不同年级、专业的学生进行设计,一年级重思想政治素质、文体艺术发展、学业生活导航,二、三年级重社会责任教育、专业技能拓展、就业创业实践,四年级一般不再统一规划活动。
二、申报主体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三、课程申报
(一)申报范围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学校“第二课堂”课程库之外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之后长期开展的品牌活动,经单位综合研判需要纳入校、院规划的均须进行新增课程申报。
2.新增的课程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计。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有关竞赛的校级选拔赛应纳入申报范围。
3.非以参与活动作为获取“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必要条件的项目,如发表论文、竞赛获奖、获得资格证书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已经规划的“第二课堂”课程,因故不能开设的,或需要进一步优化课程名称、完善课程内容、调整开课时间、变更指导教师等情况,需同步进行申请。
(二)申报要求
1.课程内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细化课程内容,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设计。
2.课程数量。各学院规划的课程数要结合专业数、学生数等实际情况,既要重品牌,也要强覆盖,注重听取学生意见,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力求做到每个学院每个月(除寒暑假、期末复习阶段)至少1个课程,每个专业每学期至少1个课程。
3.课程指导。新增“第二课堂”课程要聘请专业能力强、热爱团学工作的思政骨干、专业老师、中层管理人员等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全程参与课程的策划设计、组织实施、总结认证等环节。
四、工作程序
1.主办单位填写《滁州学院新增或调整“第二课堂”课程申请一览表》。学院申报的课程材料由学院团委汇总,学生社团申报课程纳入业务指导单位一起规划申报。新增课程规划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课程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专业类课程要充分征求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意见。
2.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或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课程要求和学生需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对新增课程以及调整优化课程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审批。
各单位于7月19日前将新增课程规划一览表(签字盖章PDF版以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邮箱tuanwei191954@126.com。
3.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审核认定新增与调整的“第二课堂”课程,通过认定的课程及时向全校学生公布,并导入“第二课堂”管理系统课程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中心任务、学生急难愁盼问题、高校团学改革重要任务积极作为,规划和完善课程,着重发挥“第二课堂”在“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中的重要作用。
(二)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次新增课程申报以及已入库课程的删减或调整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二课堂课程申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单位规划的课程须按照课程方案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开展,校团委将常态化开展课程执行情况督查,督查情况带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单位未严格或规范执行的课程,将予以删除,并酌情减少新增课程数。未通过审批的活动不予认定“第二课堂”学分。
(三)其他情况。上级单位及学校临时新增的重要活动,须由活动主办单位在活动启动前至少10个工作日“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发起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或职能部门会议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审核备案,纳入“第二课堂”课程库后方可开课。
附件:滁州学院新增或调整“第二课堂”课程申请一览表(1).xls
滁州学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