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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课程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1-04浏览次数:32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发挥“第二课堂”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第二课堂”课程化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课程申报与认定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的规划

(一)课程模块

“第二课堂”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想政治与品德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体育健身运动文化艺术修养志愿服务与劳动实践等五个模块。

(二)课程规划

1.分类开展第二课堂”类型分为课程和活动,课程是指纳入校、院规划的活动学生参与此类课程认证学分其他未纳入校、院规划的活动不认证学分。

2.分层规划。第二课堂”课程分校、院两个层次进行规划,校级课程立足拓展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院级课程突出强化学生专业能力、提升核心素养;学生社团活动根据其业务指导单位情况纳入相应的校级规划或院级规划主要为学科竞赛或特色品牌活动班级不规划第二课堂课程,主要举办课程的班级选拔赛等可在校、院规划活动外,根据班级实际另行设计活动,但该活动不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3.分级设计。第二课堂课程针对不同年级、专业的学生进行设计,一年级重思想政治素质、文体艺术发展学业生活导航,二年级重社会责任教育、专业技能拓展就业创业实践,四年级一般不再统一规划活动,学生可根据第二课堂学分完成情况自主安排。

二、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范围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学校“第二课堂”课程库之外拟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的纳入校、院规划并认证学分“第二课堂”活动均须进行课程申报。

2.“第二课堂”课程分为校、院两级,申报主体分别为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3.申报的课程要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导向,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计。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有关竞赛的校级选拔赛应纳入申报范围。

4.非以参与活动作为获取“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必要条件的项目,如发表论文、竞赛获奖、获得资格证书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1.课程内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细化课程内容,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设计

2.课程数量。各学院申报的课程数要与专业数、学生数相对应。每个学院力求做到每个月(除寒暑假、期末复习阶段)至少1个课程,每个专业每学期至少1个课程。

3.活动指导。申报的“第二课堂”课程要聘请1-2名品德高尚、专业能力强、关心团学工作的专业老师、辅导员、系(教研室)主任、党政办秘书等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全程参与课程的策划设计、组织实施、总结认证等环节。

(三)申报程序

1.活动主办单位填写《滁州学院“第二课堂”课程规划一览表》。学院申报的课程材料由学院团委汇总。学生社团申报课程纳入业务指导单位一起规划申报。

申报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专业类课程要充分征求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意见。学院要召开辅导员和学生骨干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并提交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2.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照课程要求,审核申报课程及其材料。学校(包括职能部门)主管、主办的课由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批,学院举办的课程经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学校备案。

各学院、有关部门于1月12日前将一览表报送至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191954@126.com。

3.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审核认定“第二课堂”课程,并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学生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高校团学改革重要任务积极作为,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规划开展活动项目,着重发挥“第二课堂”在“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专人负责。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二课堂课程申报工作。申报的课程须严格遵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三)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次“第二课堂”课程申报工作,全面满足同学需求,提升“第二课堂”支撑人才培养、服务学生成人成才成功中的作用。

(四)其他说明。未被认定发布的活动不予认定“第二课堂”学分。未参与集中申报的活动(主要指上级单位及学校临时新增的重要活动),须由活动主办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提交课程开设申请,经审核后进入“第二课堂”课程库,并及时予以发布。各单位临时申请课程每学期一般不超过3项。

 

附件:“第二课堂”课程规划一览表

 

                                           滁州学院

                                         2024年1月4日


终审人: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