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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关于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507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决定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初心使命

二、参与人员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通过社会实践接受红色教育。支持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支持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感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生动实践。青年学子应在社会实践中受到教育、坚定信念,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视频图片等实践成果。

四、活动形式及实践成果

在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采用线上“云”组队或个人返家乡实践的形式开展,不允许线下组队或跨地区开展实践。“云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鼓励学生“云实践”,通过云调研”“云访谈的形式,依托网络、电话等开展红色人物访谈、了解倾听红色故事,通过权威渠道线上感受实践地图景、通过真实素材了解实践地发展情况等。

支持学生依托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曾经参加过的符合活动内容要求的自身实践经历,经过沉淀提炼、深度思考,完成新的实践成果,参加到活动中来。

实践成果可以是心得体会、调研报告、视频制作也可以是摄影、书法、绘画等红色文艺作品创作

五、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至2021年2月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充分发挥班级团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寒假期间组织发动学生围绕活动内容开展实践活动并形成实践成果。

(二)成果展示阶段:2021年2月底3月中旬。各团支部通过线上线下主题团日活动、支部会议等形式,展示交流实践成果组织参与活动学生讲述实践故事、实践收获,分享当代青年对党的深厚感情和坚定信仰。各学院团委可通过交流会、座谈会、选拔赛、成果展览等形式,最大程度的传播交流学生优秀实践成果,将互动过程演变为喜迎建党百年、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红色实践教育课。

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推荐1件优秀学生实践成果到校团委推荐的优秀作品既有短视频、又有调研报告(两者为1件整体作品);同时,可择优推荐短视频、调研报告、红色文艺作品创作等单类实践成果,数量不限(校团委邮箱:tuanwei191954@126.com。学校将积极搭建云上“红色课堂”,将优秀实践成果集锦转化为云上红色教材,辐射更多学生突破空间限制、感受朋辈风采、远程红色体验,接受云上红色教育,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成果展示。

作品基本要求为:短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应避免简单性叙述实践过程,着意于对红色精神的阐述、实践过程的收获以及对党的情感认同,致力于能使同龄人引起共鸣、共同教育、共同成长,鼓励围绕红色故事、红色人物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调研报告应既有事实叙述,也有观点论述,符合真实性、论理性、简洁性的特征要求,字数在5000字至10000字之间摄影、书法、绘画等作品以图片形式报送(图片格式:JPG,大小为1MB~5MB,像素清晰)。

六、奖项设置

为了激励学生广泛参与,学校将对学生的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网络、新媒体、展板等线上线下形式进行展示展播。各团支部开展成果展示活动作为3月份“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的重要参考。同时,根据各学院参加活动人数,参加活动学生占学院学生比例,学生社会实践成果数量,推荐优秀作品数量、成果展示等情况,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

七、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充分认识在喜迎建党100周年之际开展红色专项活动的育人功效和重要意义,力争动员学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参加活动全覆盖。

(二)二级学院团委应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总结之前参与疫情防控有关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引导学生“云组队”云实践”,并做好跟踪指导。

(三)二级学院团委应在活动过程中,组织学生深入学习并广泛宣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让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年轻人要‘自找苦吃’”“定要多接触社会,补上社会实践这一课”这些殷殷嘱托背后对青年一代的关怀期望,提升广大学生参加红色专项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附件:推荐作品汇总表.doc

  

                      共青团滁州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终审人: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