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教育科学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组织25名社员前去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旁听活动。
此次庭审案件为经济纠纷案。首先,书记员宣读了庭审记录以及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方对案件进行陈述,提交证据,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法庭辩论。最后,双方做总结陈述,主审法官做最后宣判。旁听社员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记录,了解法院案件审理流程。
庭审结束后,社员们就此次旁听活动进行讨论,他们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自身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还熟悉了法庭审判的流程,掌握了法律事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在实践中的思辨能力,提高辩论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