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学子签订自律承诺书

文章作者:张媛媛时间:2015-12-08浏览:12

 

   1123-25日,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对本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诚信教育,并举办《学生使用国家奖助学金自律承诺书》签订活动,共623人次参加了此次活动。

    首先,各班主任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要求获得资助的同学感恩于国家、社会、学校的资助,努力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随后,各班相继开展了《学生使用国家奖助学金自律承诺书》的签订活动。承诺书规定承诺人须保证所获的国家奖助学金先用于缴纳个人所欠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用于学生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在获得奖助学金后,按照国家要求妥善使用国家奖助学金。如有失信行为,自查实之日起,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得的奖助学金予以收回。坚决做到文明自律,遵守法纪,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签订自律承诺书的活动,使学生明白受助的基本条件和义务,承诺在校期间对奖助学金妥善安排、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勤奋学习、履行承诺,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今后将以实际行动回报母校和社会。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tu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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